高档住宅物业收费市场定价 公开招标最公平
来源:soufun.com 时间:20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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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收费的问题,在小区内较为突出,业主觉得费用太高,服务不到位,拒绝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认为,这些都是按照收费标准来的,对于服务不到位也辩解不已。浦东某住宅小区就为了收2元/月/平方米,还是1.5元/月/平方米的物业费用争执不下。 浦东某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2005年6月底到期,在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开始准备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2005年2月底,业主委员会通过决议,拟保持物业管理费2元/月/平方米不变,并提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业主大会意见征询单下发后,部分业主提出,2元/月/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是开发商制定的,肯定不合理,(物业)赚钱多,业主委员会不应该保持2元/月/平方米的收费标准。 由此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内部都存在两派,一派要求物业管理费降低为1.5元/月/平方米,一派要求保持2元/月/平方米不变。多数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收费可以保持2元/月/平方米不变,但现任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肯定是不到位的,特别是开发商擅自变更物业公司之后,物业服务一日不如一日。 面对该小区物业费用的分歧,上海业伟咨询公司负责人认为,在现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采用政府指导价,高档的商品住宅以及多数非住宅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市场定价。 就该小区而言,对下一届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的定价不是根据现任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确定的,也不是业主通过讨论就能确定物业收费价格的。目前业主大会只是了解业主的需求状况和购买物业服务的能力,从而确定预计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最终确定收费标准,需要通过物业招投标的形式在市场竞争中产生。此时产生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与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是相对应的,只要市场竞争相对比较公开即采取公开招标,就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就是公平的。 从理论上讲,无论1.5元还是2.0元都是合理的价格,只要相对应的服务标准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1.5元与2.0元购买的服务肯定不会相同的,而且可以肯定的是1.5元是永远买不到2.0元的服务的;市场价格特别是人工工资是持续上涨的,对于人工占主要成本的物业服务来讲,服务的成本一般是上涨的,但是物业服务费却不会随着上涨。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利润是不会保持服务质量不变的,只会降低服务质量,后果就是业主享受不到好的物业服务。 目前降低服务费可能得到业主的支持,但是将来要提高物业服务费将是很大的难题。业主委员会不能顺应部分业主的短期认识,而是要不断说服业主保持物业管理费2.0元暂时不变,在这个标准中找到能提供最好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并严格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实施。 由于物业管理市场不够成熟,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信息的获得及判别力方面不对等,优质优价如何确定?由谁来监督确定的过程?如何保证物业公司按照这个标准落实?等等,都还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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