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投诉怎么办?先分清投诉范围搞清投诉程序
来源:soufun.com 时间:200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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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纠纷找哪个?物业投诉怎么办?要注意哪些投诉细节?11月底,成都市房管局印发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处理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为物管投诉提供了规范的投诉渠道和及时高效的处理机制。《意见》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共31条,详细列出了物管投诉范围、投诉部门、具体时限以及相关处理措施。近日,本报“房产一号通”86510000请来成都市房管局物管处工作人员,与业主和物管企业共同交流新办法。 提醒:看清投诉范围 许多业主打进热线,详细介绍了自己遇到的物管纠纷,询问是否可以对此提出投诉。其中很多人对物管投诉的范围还不是很清楚。 据介绍,本《意见》中指出的投诉主要是指业主对物管企业(或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自作主张做了违背业主公约、损害业主利益的物管投诉;物管企业未按规定执行物业服务规范和不按物业合同约定办事的投诉;维修资金缴存、使用、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不是本《意见》中的物管投诉,概不受理哦!”同样不被受理的物管投诉还有:投诉人、被投诉人或投诉要求不明确,不能提供证明投诉事实的证据,无法查处的投诉或正在受理的投诉,以及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民事纠纷和要求财产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投诉。 重点:搞清投诉程序 市民在热线中提得最多的问题还是如何走完物管投诉程序。成都市房管局物管处工作人员称,投诉人在确认自己的投诉内容是属于《意见》中的物管投诉后,按《意见》规定带上齐全的投诉材料,便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了。据介绍,业主内部的物管纠纷问题可以尽量找业委会或街办(乡镇政府)解决,而涉及到对业委会和物管企业投诉的,就到各区(市)县房管局投诉。另外,针对由维修基金引发的纠纷,大家找市住房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及其各区(市)县分支机构受理。原则上受理的投诉部门是不受理越级投诉的。 此外,政府部门提醒投诉人:物管投诉应严格按照《意见》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有效的物管投诉。在提出投诉后,投诉人应尽量配合受理部门工作,一般受理部门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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