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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售”可行否?如今在深圳,“现售”话题已成为房地产行业和消费者的热门话题,正反两方各抒己见,引起了一场争论。结合中国房地产业的基本国情来看,笔者认为宏观调控下的“现售”制度,是行不通的。 房地产实行“预售”制度,也就是常说的“卖楼花”。深圳市房屋预售的主要条件是多层建筑主体封顶、高层建筑三分之二的形象进度以及项目实际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5%(不含地价),在销售畅顺的情况下,考虑地价因素实际投资60%—70%即可完成项目开发。“现售”,严格来讲就是房屋在竣工验收后进行的销售行为,需完成100%的投资。基于概念,现售似乎戴上了美丽的光环,但是,如果真正实行现房销售政策,对于开发商、住房消费者和政府来说,都不是件好事。 “现售”损害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中国房地产业有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中国房地产企业都是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很小,资金实力弱。在深圳,仅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有600多家,规模都偏小。作为行业第一的万科2004年销售额为76.67亿,市场占有率也不到1%,而美国房地产行业前四名的销售额均在90亿美元左右,其销售规模是万科的10倍。 第二个特点是建筑业态以高层为主,项目开发周期长,占用资金多。欧美等发达国家住宅以多层为主;中国地少人多,高层建筑是住宅形态的方向。高层建筑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为二年左右,比多层建筑长一倍以上,项目开发会占用更多资金。 第三个特点是企业自有资本比例低,筹资渠道单一。美国房地产企业自有资本率为70%、资产负债率为30%左右,而中国房地产企业自有资本率仅30%。美国房地产企业筹资渠道多元化,大型房地产公司都拥有自己的购房贷款公司,不仅为自己的客户贷款,也为其他公司的客户贷款,所以美国房地产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本及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甚至连客户的购房贷款也由开发商提供;目前中国房地产企业70%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和房屋预售。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进行了一些筹资多元化的尝试,因无系统政策支持,通过其他渠道融资比例都较小。现售制度将使企业对银行的依赖性进一步增强。 中国房地产企业规模小、对预售和银行的依赖性很强、建筑形态以高层为主,是中国房地产业的国情,若忽视中国企业现状,实行现售制度,将对中国房地产业造成灾难性的损害:90%以上房地产企业无法生存,行业萎缩,甚至崩溃,外资乘虚而入,灾难性的后果会波及房地产相关产业。 “现售”伤害消费者 从调查及其他来源的信息来看,住房消费者普遍欢迎现楼销售制度,似乎这种制度最能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其实不然,若推行“现售”制度会对消费者利益造成实质损害。 “现售”制度会造成两个严重影响消费者利益的后果:一房价大幅上升,二是产品和服务素质下降。由于大量企业的淘汰造成供应量减少,幸存企业在现售制度下的开发能力也将大幅降低,造成市场产品短缺,价格攀升。同时,“现售”制度会使行业过快过度集中,形成少数企业的行业垄断,垄断将造成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居住环境不断改善的趋势有望终结,居住更差和服务更差。
“现售”与宏观调控政策相悖 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稳定住房价格,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维持社会稳定。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控制房价上涨过快的措施是增加供应、抑制需求。“现售”制度本末倒置,大幅度减少供应,加剧原本紧张的供求关系,人为造成产品短缺,促使房地产价格大幅上升。“现售”与宏观调控的目标背道而驰。 “预售”需完善,但无可替代 房地产发展二十多年来,“预售”制度对增加住房供应、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起到了重大促进作用,但预售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房多卖、重复抵押;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烂尾楼;售不对板,质量纠纷等。由于有严格的产权登记制度和合同违约约定,前三项属行业个别现象,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来解决,最后一项不但需要政府监管,也需在市场竞争中提高行业诚信度。在宏观调控背景下,“预售”制度需完善,但无可代替,这种制度仍会对房地产业发展起重要作用,并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 “现售”不符合中国房地产业的国情,对于开发商、消费者是有害的,与宏观调控政策是相悖的,如果不考虑客观条件而施行“现售”制度,带来的后果将无法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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