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资建造一堆顶级别墅 烂尾别墅会出现吗?
来源:soufun.com 时间:200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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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资建造一堆顶级别墅 烂尾别墅会出现吗?
建设新农村,实现城乡和谐发展,是一项事关国家稳定和发展全局的战略,是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近半年多来,中央几乎逢会必讲新农村建设,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地方时也几乎都少不了要强调推进和搞好新农村建设。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进行审视,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提得再高,也不为过。然而,对于这样一件为百姓所期望、理当成为大好事的农村系统工程,却被一些人办成了坏事——就在新农村建设日益升温的时候,浙江省永康市的荆山夏村却发生了一宗异类得让世人惊讶的“新农村建设事件”!
被永康市列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的荆山夏村支部和村委会,不顾村民反对,强行拆迁旧屋,占用大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良田,统一建造村民别墅。而首批占地200多亩兴建的111幢别墅,又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成了“烂尾楼”,村民怨声载道。据有关材料显示,这一“大手笔”的村民别墅工程,已造成村集体负债8000多万元。
一个人口仅有1700多的村庄的“两委”,不惜犯法(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违反土地管理法;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未召开村民大会并得到大多数村民同意,违反了村委会组织法)和花费巨资建造一堆“烂尾”别墅,这除了让人惊叹他们做事的胆量和“能力”外,还能叫人从中得到什么——教益还是教训?
让人不安的是,几名村官就能制造出这么大的事件来,要是乡镇、县市甚至更大“吨位”的官员也如此强行上马工程,那损失和危害该有多大?
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荆山夏村毁田建造“烂尾”别墅群之举,纯属劳民伤财——它不但对于发展农业生产、改善村民生活、提高村庄精神文明水平毫无裨益,而且背离了民主管理,践踏了国家法律,妨害了农村政治文明的进步。顶好的一部“经”却硬是被某些“歪嘴和尚”给念歪了!
如此“试点”,到底能试出什么经验来,到底能让人从中学到什么东西呢?
荆山夏村事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有它的必然性。笔者认为,该事件的发生,根源在于形式主义和错误的政绩观。不可否认,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手段,让不少热衷于挥霍公共资财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人捞到了好处,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鼓励”,便促使此等做法像病毒一般扩散,甚至衍生出不少变种来。事实已经证明,只要形式主义和错误政绩观的生存土壤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就不可避免地要滋生。今天,浙江版的荆山夏村事件发生了;明天,广东版的荆山夏事件会不会出现呢?
本来,严格地说,村官不属国家公务员序列,他们营造政绩工程的理由似乎不充分,可是为什么会出现荆山夏村这样一桩花巨额资金办特大坏事的怪事呢?笔者以为,不管荆山夏村“两委”的某些人建造村民别墅出于什么目的,但此事件至少可以说明,形式主义的遗毒和错误政绩观还是相当顽固的。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假如新农村建设之名,行形式主义、劳民伤财之实,这是对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信心和热情的打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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